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暨阳高中安全自护资料(2012)

来源:tw  发布时间:2012-07-08 00:00:00 浏览次数: 【字体: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抓好教育部《中小学公共安全教育指导纲要》和《关于进一步做好中小学安全工作六条措施》以及《公安机关维护校园及周边治安秩序八条措施》等文件精神的落实工作,学习并贯彻教育部《中小学安全标准》,按照市教育局关于加强学校安全管理工作一系列文件的要求,以确保全体师生的生命安全和建设和谐校园为目标,以确保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顺利开展为出发点,扎实开展各项安全工作,着力增强广大师生以及家长的安全意识、安全责任,不断提高学校安全管理水平。
    二、工作目标
    1.安全意识:认真学习贯彻关于安全工作的法规和行政规章,高度重视学校安全工作,牢固树立“珍爱生命,安全第一”意识,进一步巩固“和谐校园”、“交通安全学校”、“平安校园”的创建成果。
    2.安全要求:无重大安全责任事故;无交通安全事故;师生无违纪、违法、犯罪现象;有效防止学生意外伤害事故的发生。
    3.安全保障:活动场地、教学设备、宿舍、食堂等无安全隐患。
    4.安全教育:加强安全教育、法制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提高安全意识和应急能力。
    三、主要工作及措施
    (一)完善规章制度,全面落实各项安全预防措施。
    本年度我校将继续完善下列安全规章制度,全面落实各项安全预防措施:学校安全工作责任制、门卫安全值班制度、.实验操作安全管理制度、消防工作责任制、用水和用电安全管理制度、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寄宿生安全管理制度、安全工作检查制度、安全信息通报制度、安全工作考核制度以及突发事件处置办法。
    (二)加强宣传教育。
    1.利用教工例会、国旗下讲话、校广播电视台、班会、黑板报、宣传橱窗等途径开展有针对性的安全教育。内容包括:交通安全、用电安全、防火、防溺水、预防食物中毒、各种传染病的预防、家庭生活和户外活动安全活动、自我防范和自我救护、应付突发事件等。
    2.利用家长会、家访、家校路路通等途径对家长进行有关安全方面的宣传教育或提醒,协助学校做好安全工作。
    3.通过开展有关安全活动对师生进行自救、自护方面知识的教育,教育师生学习安全常识、树立安全防范意识。
    4.每学期组织一次紧急疏散、逃生自救演练,帮助师生掌握安全事故逃生救护技能。
    5.加强交通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巩固和深化交通安全学校的创建。针对学校门口暨阳西路车速快和车流量大的具体情况,对学生上学、放学加强管理。
   (三)加强检查,严格管理。
    根据季节的不同对有关安全情况要进行重点检查,做到防患于未然。交通安全、饮食卫生等要常抓不懈,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1.有关设施、设备检查
    要严格执行有关文件规定的安全检查制度,正常情况下每月检查一次,每学期开学前对涉及师生人生安全的有关设施、设备做到细致检查,不留死角;检查及时记录,检查人员签字;检查结果及时上报。
    2.用电、防火检查
    (1)加强学校各种电器的保管、检修、使用,发现线路老化裸露,插座、插头有安全隐患,在及时上报的同时,由学校总务处安排人员立即解决。
    (2)学校禁止在学生宿舍使用电炉子、电暖器、电水壶、电褥子等电器,如发现一定严肃处理。
    (3)师生要养成随手关闭开关、拔掉电源的好习惯。严禁超负荷用电。
    (4)微机教师上课前后、电教员(包括有用电器活动的组织者)在每次活动前后都要认真检查电源、线路、电器等是否完好无损。
    (5)教学设备及设施,执行谁主管或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如发生安全事故,将视情节追究责任人、当事人的责任。
    (6)学校的灭火器材要放在指定地点(图书馆、实验室、微机室、宿舍食堂等处),有关人员必须了解灭火器的原理及使用方法,保证安全使用。对灭火器材学校后勤服务处要定期检查,保证有效使用。
    3.维护校园秩序
    (1)严禁陌生人进入校园,发现可疑人或有扰乱教育教学秩序的要及时制止,或与上级联系,打110报警。
    (2)加强校园周边的综合治理工作,严禁在校园周围有干扰正常教育教学的活动。
    4.加强校内外活动安全管理
    (1)加强学习,严禁教师出现体罚或变相体罚现象。
    (2)学生在校的活动,谁组织谁负责,谁的课谁负责;课间活动教师(尤其是班主任)一定要加强教育;倘若由于教师的失职、体罚或变相体罚及课堂打架等出现的伤害事件,由任课教师负责。
    (3)室外活动课教师一定要注意安全,教师如不能坚守岗位,不能尽职尽责或因器材管理、活动要求不当引发的事件,由任课教师负责。
    (4)学校或班级组织师生集体外出,严格执行谁组织、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活动前必须制定周密的活动方案和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上报有关部门进行审批。活动时一定要做好安全保卫工作
    5.加强卫生工作管理
    (1)认真贯彻落实《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关于加强学校传染病预防与控制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做好学校的卫生工作。
    (2)执行每天的文明岗检查制度,对学生的着装、个人卫生、自带饮水等进行严格的检查。
    (3)坚持每周一次大扫除,每天早晚清扫室内外卫生,保持校园的优美环境。
    (4)加强对学生进行生理卫生知识的教育。做好学生的心理咨询工作。
    (5)做好防控传染病工作,发现有发热、咳嗽和呼吸道不适等症状的师生,要密切关注,及时上报。
    (四)深入开展安全重点部位专项检查,切实提高安全管理的实效。
    1.饮食卫生安全:一要严把安全关。严格执行“索证登记”、“生熟分开”、“餐具消毒”等食品安全、食品卫生的管理制度,杜绝食物中毒和传染病的发生。二要严把质量关。学校领导要高度重视食堂工作,要经常听取师生的意见和建议,在增加花色品种和提高饭菜质量上下功夫。三要严把价格关。要充分发挥监督小组和膳食委员会的功能,加强对食堂的民主管理。食堂经营情况要定期向师生公布,利润要严格控制在规定范围之内。
    2.消防安全专项检查:一要重点加强对学生的消防安全知识教育;二要切实加强对学生宿舍、食堂等学生集中场所疏散通道的整治,确保疏散畅通;三要加强对消防设施、设备的检查,确保完好齐全。
    3.校园周边环境的专项整治:要继续加强与公安、安监、卫生、文化、工商等有关部门的联系,密切配合,齐抓共管。要继续积极配合公安,认真抓好《公安机关维护校园及周边治安秩序八条措施》的落实工作,把学校及其周边环境综合治理、打击违法犯罪活动等各项任务和措施落到实处,为学生提供良好、安全的成长环境。
    (五)切实提高预防学生意外伤害事故的能力。
    近年来,学生意外伤害事故时有发生,引发的学校和学生家庭的纠纷逐渐增多。因此,如何有效防止学生意外伤害事故的发生,是我校2012年安全管理的一项重要工作。一是增强依法治校的意识。学校的各项工作都要严格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依法办学,依法治教;二是落实预防事故的措施。切实加强安全教育和责任意识教育,不断提高教职工的工作责任心。加强安全检查,消除学校管理及设施设备存在的安全隐患。
                                                         
 暨阳高中校长室   
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
2012年2月5日
 
             关于公布暨阳高级中学安全知识竞赛获奖名单的通知
高一、高二各班:
    根据江苏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第十七个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主题教育活动的通知》(教基一厅〔2012〕5号)的通知要求,根据学《暨阳高级中学2012年学校安全工作计划》的具体要求, 4月15日,高一、高二年级在团委的安排下,进行了学生安全知识竞赛,现将获得优秀奖的学生名单公布如下:
    高一1班:赵明烽、顾中钰、朱捷蔚
    高一2班:陆家宁、陈晓燕、王  慧
    高一3班:罗  滢、周珺楠、张子怡
    高一4班:季嘉伟、王瑷君、许秋阳
    高一5班:丁臻涛、顾天琦、任柯颖
    高一6班:李  静、须梦佳、潘  超
    高一7班:程  琳、顾陆峰、余天韵
    高一8班:李锦豪、管佳军、常辰熙
    高一9班:李之诚、林闽峰、龚家豪
    高一10班:陈 博、张雨双、丁  楠
    高一11班:张 薇、张宇翔、卢芋全
    高一12班:倪 勇、李海波、李文君
    高二1班:朱孟兴、葛雨鑫、范学敏
    高二2班:陶宇洲、袁镓腾、陈英杰
    高二3班:杨  悦、丁嘉圣、陈  炜
    高二4班:周一帆、范丰伟、周心怡
    高二5班:王少君、程宇燕、高逸宁
    高二6班:黄晨婷、周  燕、何  佩
    高二7班:孙  瑾、黄倩玲、黄晓烨
    高二8班:黄  燕、钮晓冬、许婷婷
    高二9班:钱  戴、董红伟、张俊娟
    高二10班:沈 啸、施永楠、马超武
    高二11班:管依宁、周子钦、杨喆卉
    高二12班:吴天添、周佳伟、陈思翀
    高二13班:惠 梦、 惠家豪、姜以汉
    高二14班:陆恺裕、朱海玲、许馨月
 
                                                                                团    委
                                                                          二○一二年四月十七日
 
 
关于进一步加强学生安全教育和安全管理的通知
全体教职工、各位班主任:
  针对一些地方连续发生的多起中小学生溺水身亡事故,教育部10日下发关于山东、湖南、黑龙江三起中小学生溺亡事故的紧急通报,要求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强化安全意识,采取有力措施,确保学生安全,防止学生溺水等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
  教育部通报称,2012年6月9日,山东省莱芜市莱城区杨庄中学7名初三学生结伴在莱芜汇河下游游泳时溺水身亡;湖南省邵阳市隆回县桃洪镇文昌村5名小学生在桃洪镇竹塘村向家山塘游泳时溺水身亡;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呼兰区方台镇7名学生在松花江边游玩时,4人溺水身亡。
同一天中16名学生溺水死亡,令人十分痛心,这是血的教训。安全工作责任重于泰山,安全工作马虎不得。安全工作在于平时的常抓不懈,警钟常鸣!请大家进一步对学生加强安全教育,加强安全管理,加强安全隐患排查,增强师生安全意识。现提出明确要求如下:
    1.请全体教职工认真学习、贯彻张教[2012]97号文件精神(见内网文件资料栏),学入理解《进一步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隐患排查工作的若干规定》、《进一步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安全教育工作的若干规定》、《中小学幼儿园安全责任追究的若干规定》(简称“三个规定”)的精神。
2.全体教职工特别是班主任要教育引导全体学生要遵守基本安全规范,做到十条基本要求:
1)课间文明休息,不追逐打闹。上体育课时,做好热身运动,活动不过于激烈,注意活动安全。
2)上下楼梯靠右轻声慢走,不推搡拥挤(尤其是中午、晚上放学时)。
3)去食堂用餐文明行走,不打冲锋。
4)雷电天气要注意防雷击,大风天气注意防高空坠物,阴雨天气注意防湿滑,天冷时值日生不要用湿拖把拖地,以防路面结冰摔跤。
5)日常生活中要注意防火灾、防触电、防煤气中毒、防被骗、防被敲诈、防被抢等方法,增强自我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6)不准私自或结伴外出游泳,未经家长允许和同意不得寄宿在外。
7) 妥善保管自己的物品,钱币及贵重物品随身携带,不放教室过夜。寄宿生贵重物品放入柜子锁好,离开宿舍时要关锁好门窗。
8)寄宿生注意用电安全。寝室内禁止使用热得快、充电器、拖线板、充电电筒、充电台灯等违规电器,严禁点燃蜡烛等。宿舍每天由舍长负责关好门窗。要检查门的插销是否拴住,睡觉时不可敞开大门。
9)要讲究卫生,养成良好的饮食卫生习惯;注意饮食安全,不吃不洁变质食物,防止食物中毒。
10)上下学要注意交通安全。遵守交通规则,不走机动车道,不闯红灯,早上上学时早一点出门,不要因赶时间而慌乱出错乃至不顾安全。
3.请各年级各班提醒学生和家长,接送学生上下学私家车要遵守交通规则,在校门口停车要规范,不得妨碍交通,保障安全。家长接送车辆未经允许不得进入校园。
 
                                                  校长室
                                                暨阳高中安全领导小组
                                                 2012年6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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