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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43健全的校园安全制度

来源: 发布时间:2021-12-08 11:32:21 浏览次数: 【字体:

暨阳高中安全工作“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坚持底线思维,着力防范化解教育领域安全风险,切实筑牢学校安全防线,切实保障师生安全,根据苏州市委教育工委、苏州市教育局《市委教育工委、市教育局安全工作“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实施细则》(苏教党工委〔2016〕24号张家港市委教育工作委员会、张家港市教育局《市委教育工委、市教育局安全工作“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实施细则》(张教党工委(2017)7号),结合我校实际,按照科室职能、职责分工,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学校安全工作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牢固树立“抓预防就是抓安全、除隐患就是保安全、强责任就是保稳定”的理念,通过全员“一岗双责”制的全面实施,达到全体教职工岗位安全意识明显增强,学校安全管理更加细化到位,校内存在的各类安全隐患能够及时被发现、及时被消除,努力形成学校安全工作全员参与、齐抓共管、人人尽职的安全工作局面,彻底杜绝各类安全责任事故,确保广大师生员工生命财产安全和学校的安全与稳定。

二、岗位职责

本方案所称“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是指党政领导和职能科室在履行岗位业务职责的同时,按照“管教学,就必须管安全;管学生,就必须管安全;管教师,就必须管安全;管后勤基建,就必须管安全”和“分级负责、属地为主”的原则,“谁主管、谁负责,谁组织、谁负责”,履行相应的校园安全工作职责。

本方案所称“齐抓共管”,是指暨阳高中领导班子及各职能科室建立全员安全工作责任制,履行安全监督与管理职责,形成校园安全工作齐抓共管的格局。

三、组织机构

(一)领导小组成员

组  长:刘向东

副组长:蒋沈宁

组  员:陈庆、丁华、付琼、季筱燕、赵春芳、冯聚、陈春华

(二)领导小组成员分工

1.组长:是学校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负总责,主抓全校的安全管理工作,确保学校的安全管理工作制度健全、预案完善、人员分工明确、责任到人,安全经费有保障、安全工作考核公平、公正、公开、奖惩兑现,积极支持相关人员开展安全教育管理工作,积极化解教职工之间的矛盾冲突,确保干群、教师员工之间的关系融洽。

2.副组长:是学校安全工作的具体责任人,负分管责任,具体负责学校的安全管理工作,负责出谋划策、修订完善学校的安全管理制度和预案、落实相关安全管理人员、细化分工、责任到人、组织实施好安全工作考核、兑现奖惩、积极支持相关人员开展安全教育管理工作、落实学校各项活动的安全防范措施等,积极化解教职工之间的矛盾冲突,确保干群、教师员工之间的关系融洽。

3.组员:是学校条块方面安全工作的具体责任人,负分管责任,具体负责条块内的安全管理工作,负有出谋划策、修订完善分管条块内的安全管理工作制度和预案、落实相关安全管理人员、细化分工、责任到人、确保条块内的教职工安全考核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积极支持教职工开展安全教育管理工作、贯彻落实学校各项安全工作制度、措施等,积极化解教职工之间的矛盾冲突,确保教职工之间的关系融洽。

四、工作目标

1.安全意识:认真组织学习贯彻《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中小学人身伤害事故处理条例》等一系列关于学校安全工作的法律法规,学校领导和教师安全意识强,安全工作制度健全,职责明确,措施扎实,努力创建和谐校园。

2.学校管理:学校无重大安全责任事故,无校舍安全事故和重大财产失窃事件,学生无违纪、违法和犯罪现象,无重大打架斗殴、逃学出走等不良事件,学校周边环境状况好,学生非正常死亡率为零。

3.安全保障:学校教育活动场地设施设备无安全事故隐患,各种内部保卫制度健全,保安设施齐全。

4.安全教育:加强师生的安全教育、法制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开展针对有效的活动,切实增强师生的安全意识,提高自护自救能力。

五、工作措施

1.认真学习,增强意识

为了使广大教师增强安全意识,明确“一岗双责”的具体要求,学校将通过行政会和教师会,宣传发动,组织全体教师反复学习《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学生意外伤害事故处理办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教师法》、《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等有关法律法规,增强教师的责任感、使命感,同时还将学习《校园学生安全责任认定条例》和上级有关部门的文件精神,通过深入学习,使广大教师从思想上提高认识,增强责任感。

2.健全制度,落实责任

(1)加强工作责任制度。层层签订“一岗双责”安全工作责任书,进一步明确和强化安全工作职责。

我们将学校安全事故分为两大类,六小类,分别是一般安全事故,较严重的安全事故,严重的安全事故,一般安全责任事故,较严重的安全责任事故,严重的安全责任事故。

各类事故定义如下:

①学生在校内出现轻微意外伤害(例如奔跑跌跤、不安全游戏、打架、大扫除等)导致皮外伤。如果班主任教育到位,指导到位,则定义为一般安全事故;如果班主任没有尽到教育责任,在应当出现的场合没有出现(例如大扫除、出操等),则定义为一般安全责任事故。

②学生在课堂中出现轻微意外伤害(例如打架、体育课奔跑跌跤、体育器械伤害、手工课划伤、实验课烧伤、烫伤等)导致皮外伤。如果当堂任课教师在事故现场,且教育、指导到位,则定义为一般安全事故,如科任教师不在事故现场或没有尽到教育、指导责任,则定义为一般安全责任事故。

③学生在校内出现中度意外伤害(例如骨折等)。如果班主任教育到位,指导到位,则定义为较严重的安全事故;如果班主任没有尽到教育责任,在应当出现的场合没有出现(例如大扫除、出操等),则定义为较严重的安全责任事故。

④学生在课堂中出现中度意外伤害(例如打架、体育课奔跑跌跤、体育器械伤害、手工课严重划伤、实验课严重烧伤、烫伤等)。如果当堂任课教师在事故现场,且教育、指导到位,则定义为较严重的安全事故,如任课教师不在事故现场或没有尽到教育、指导责任,则定义为较严重的安全责任事故。

⑤学生在校内出现严重意外伤害(例如重伤、死亡等)。如果班主任教育到位,指导到位,则定义为严重的安全事故;如果班主任没有尽到教育责任,在应当出现的场合没有出现(例如大扫除、出操等),则定义为严重的安全责任事故。

⑥学生在课堂中出现严重意外伤害(例如打架、体育器械伤害等导致学生重伤、死亡)。如果当堂任课教师在事故现场,且教育、指导到位,则定义为严重的安全事故,如任课教师不在事故现场或没有尽到教育、指导责任,则定义为严重的安全责任事故。

事故处理:

一般安全事故和一般安全责任事故发生后,责任人立即救治受伤学生,并在10分钟之内向负责人报告(所签责任状部门),同时通知学生家长,班主任协同责任人处理事故,班主任要在当天将事故情况和处理情况向校长汇报,记录在案。

较严重的安全事故和较严重的安全责任事故发生后,责任人立即救治受伤学生,并在5分钟之内向负责人报告,通知学生家长,班主任接到报告后应在10分钟之内向校长汇报,并立即到达事故现场处理事故将事故记录在案,如果发生较严重的安全责任事故,应通过行政会决定追究责任人的安全责任,给予惩处。

严重的安全事故和严重的安全责任事故发生后,责任人立即展开救援工作,并在第一时间向分管副校长或校长报告,校长接到报告后立即到达事故发生现场组织人员开展救援工作,并立即向当地政府、上级主管部门和卫生部们、公安部门汇报。发生严重的安全责任事故,除学校通过行政会议追究责任人的安全责任外,安全责任人还应接受执法部门的法律责任追究。

(2)落实定期检查制度。要严格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和“及时排查、各负其责、工作在前、预防为主”的十六字方针,把检查作为做好安全工作的一个重要方面,校每周和重大节假日前必查的基础上,查重点、重点查、查反复、反复查,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疏不漏,不留死角。

(3)健全资料档案制度。要将上级的安全工作指示、年度计划总结、“一岗双责”责任书、日常管理检查、月报通报等工作台帐系统整理,及时归类建档,为领导决策、工作研究、检查指导、工作讲评、年度考评和保障校园合法权益提供第一手资料,使安全工作更具预见性、规范性和针对性。

3.考核评价,落实奖惩

考核依据:《暨阳高中安全工作“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实施方案》

一般安全事故一起扣除责任人考核分10分,一般安全责任事故一起扣除责任人考核分20分,较严重的安全事故一起扣除责任人考核分20分,较严重的安全责任事故一起扣除责任人考核分50分,严重的安全事故一起扣除责任人考核分30分,严重的安全责任事故一起扣除责任人考核分100分。

任何人、部门不得隐瞒、迟报、漏报各类事故,否则学期安全考核分为0分,并且不得评优评先,还接受执法部门的法律责任追究。

学校安全工作还要列入年度工作考评计划,凡成绩显著或有特殊贡献的教职员工应予表彰奖励;凡因工作中出现安全责任事故的,坚决行使“一票否决”权,取消年度评优资格。

此方案在实行中如有不完善的,将通过行政会议、教代会研究,及时调整、修改。

 

暨阳高中安全工作领导小组

二〇二一年八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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暨阳高中食品安全校长责任制

为认真落实学校食品安全事故防范措施,保障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保持学校正常教学秩序,维护社会稳定,根据《食品安全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适用范围及要求:

学校食品安全主要指学校食堂和学生集体用餐的安全管理,其食品安全工作必须坚持“预防为主、加强教育、防治结合、群防群治”的方针,坚持“一把手负总责,谁主管谁负责,谁主办谁落实”的工作原则。

二、成立组织机构:

组长:刘向东

副组长:蒋沈宁

食品安全管理员:赵春芳、陈春华、陈卫中

成员:全体班主任

三、学校食堂与食品安全监管责任制

第一条  学校校长刘向东为食堂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主管食堂副校长蒋沈宁为直接责任人,校领导应把食品安全工作列入学校重要议事日程,定期召开会议,专题研究食品安全工作,建立健全各级管理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

主管食堂人员对卫生行政部门或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的整改意见,必须及时责成相关部门进行全面整改。

第二条  主管食堂人员在学校领导的领导下,全面负责全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工作。学校行政、各班班主任为兼职食品安全监督管理人员,具体负责监督检查学校食品安全,以及相关政策、措施及制度的落实,履行监督检查的职能。

第三条  学校对食堂等易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的场所加强安全保卫工作,严禁非相关岗位人员进入食堂的食品加工操作间及食品原料存入间等,严防投毒事件的发生,确保学生用餐安全。

第四条  班主任以多种形式对学生进行宣传教育,教育学生不买街头无照、无证商贩出售的食品,不食用来历不明的可疑食物,增强学生食品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第五条  学校食堂应取得餐饮服务许可证方可营业,食堂从业人员必须经过培训,体检合格后方能持证上岗,学校要定期对相关人员进行食品安全及相关法律知识的培训。

第六条  发生食物中毒或其他食源性疾患事件,学校领导应立即到观场进行指挥,组织抢救,防止事态扩大,并及时向卫生行政部门和教育行政部门报告,积极配合有关部门进行调查、处理。

第七条  对于饮食工作各级责任人员违反规定,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其各自职责,造成就餐者身体损害甚至生命危险的,按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暨阳高中食品安全管理领导小组及岗位职责

为了强化我校食堂安全监管,消除安全隐患,提高保障水平,特设暨阳高中食品安全管理领导小组。

一、管理人员及职责

 长:刘向东(校长)

副组长:蒋沈宁(分管校长)

 员:季筱燕(德育主任)赵春芳(总务主任) 陈春华(总务副主任) 孙倩雨(校医) 陈卫中(食堂负责人) 各班主任

1.刘向东:是学校食品管理的第一责任人,负责学校餐饮安全管理机构的设立,制定相关管理人员职责并进行定期督查。

2.蒋沈宁:负责管理人员的培训、制定相关管理人员详细职责,食堂安全监管,学校餐饮安全并进行定期督查。

3.赵春芳、陈春华:食堂安全管理员,负责制定学校食堂管理的各项具体制度及食堂人员的日常管理,食堂食品及工作人员的每日检查,学校食品安全的相关台账资料。

4.季筱燕及各班主任:负责学生食品安全教育。

5.孙倩雨:负责校园食品安全事故的紧急救治。

6.陈卫中:学校食堂的具体管理员,对食堂餐饮的从业人员、采购、加工、卫生及设备等安全全程、全时、全方位负责。

二、责任追究

学校食品餐饮安全实行责任追究制度,根据责任分工,谁出了问题谁负责。

领导小组工作职责:

1.认真贯彻《食品安全法》,组织学习贯彻上级关于食堂工作的文件精神。

2.建立食品卫生安全管理的组织机构,分工清晰,责任明确。贯彻学校关于食堂工作的各项制度和决议。

3.负责制定工作制度和饮食安全工作计划,监督食堂常规管理工作。

4.督导食堂日常管理工作。

5.组织每月一次的联合检查活动。检查结果作为当月考评的主要依据。发现问题和安全隐患及时制止和排查,并及时上报解决。

6.指导校内的食品安全工作,监督和检查食品卫生状况,开展定期的检查评比和表扬鼓励。负责月末、期末食堂评优的把关工作。

7.定期督促食品从业人员参加业务培训,进行健康检查,及时验证。监督食堂合同的履行情况。

8.排除学校食品安全隐患,及时正确的处置应急事件。

暨阳高中安全工作领导小组

2021.8.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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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厨亮灶+互联网”监控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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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学“阳光食堂”信息化监管服务平台

 

 

 

暨阳高级中学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

一、校长消防安全岗位责任制

1.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公安部《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等有关消防法规。

2.校长对学校范围内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负总责,组织实施各级消防安全岗位责任制,明确消防安全责任人。

3.把消防工作纳入学校管理全过程,做到“五同时”即同时计划;同时部署;同时检查;同时总结;同时评比。

4.主持召开消防安全工作会议,对重大消防措施和发现的火险隐患整治作出决策,并督促职能部门贯彻执行。

5.对本单位发生的火灾事故,积极组织扑救,并责成有关人员查明事故原因,限期整改。

二、分管校长消防安全岗位责任制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消防法律法规和上级指示,宣传消防安全知识,具体抓好各级消防安全管理措施的落实。

2.协助校长做好学校消防安全工作,对校园内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负分管责任。

3.组织消防安全检查,研究隐患整改措施,督促消防安全隐患的整改。

4.组织制订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并认真贯彻落实。

5.做好学校消防器材配置和管理工作,使之处于良好的状态。

6.对本单位发生火灾,积极组织扑救,并会同有关部门或人员查明火灾原因,提出整改措施及处理意见,坚持四不放过原则,即:事故原因不查明不放过;师生员工没有受到教育和责任者没有受到处罚不放过;没有采取可靠的防范措施不放过;责任人没有受到处理不放过。

7.积极选派消防安全人员参加业务培训和学习,提高有关人员的业务素质。

三、安全员、消防设施维护员消防安全岗位责任制

1.在学校校长或分管校长的领导下,做好本岗位消防安全工作。

2.熟悉和掌握本岗位的工作职责和工作任务,认真贯彻落实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3.积极参加消防业务培训和学习,认真了解有关消防法律、法规,熟知“三懂三会”。即懂本岗位火灾危险性;懂预防火灾的措施;懂扑救火灾的方法。会使用消防器材;会扑灭初起火灾;会报警。

4.消防设施维护员工应做好学校消防设施的检查、维护、保养和管理工作,使之处于良好的状态。

5.在日常消防安全工作中做到勤检查、勤巡逻,发现问题及时汇报,主动消防隐患,并认真做好台帐记录工作。

6.树立高度的工作责任心,坚守工作岗位,严禁酒后上岗。

四、教职员工消防安全岗位责任制

1.了解和掌握有关消防常识,认真执行学校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做好职责范围内的消防安全工作。

2.积极参加消防知识学习培训,熟知“三懂三会”具体内容。即:即懂本岗位火灾危险性;懂预防火灾的措施;懂扑救火灾的方法。会使用消防器材;会扑灭初起火灾;会报警。

3.爱护各类消防器材、设施,不随意挪用消防器材,不乱堆杂物而堵塞通道。

4.严格遵守禁烟、火规定和动用明火申请制度。

5.发生火灾及时报警,并服从命令,做到机智、勇敢、迅速参加扑救。

6.加强对管辖范围内人员的消防安全教育,提高全体学生的消防安全意识。

                

暨阳高级中学来客来访登记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安全工作,切实保障师生的人身财产安全,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根据上级有关教育行政部门要求,结合学校安全管理工作实际,现就学校来客来访登记工作进一步作出具体要求。

1.来访人员应出示有效证件(如:身份证、驾驶证等),学校门卫值班人员核验真实身份。

2.来访人员必须如实填写来访联系单。

3.门卫通过电话与学校受访对象取得联系并确认后,发放来访证,并如实逐人逐车登记。

4.受访对象接受校外人员来访,应在来访联系单上签字确认。

5.来访人员离校时,应将该回执及来访证交回门卫。

学生家长来校会见教师、送东西也应办理相应手续后方可入校。校外人员未经过许可或手续不全不得以任何理由进入学生宿舍、教室、办公室等区域。

 

暨阳高级中学门卫安全管理制度

1.门卫人员必须时刻提高警惕,严防不法分子混入学校进行犯罪活动

2.来人、来客均须办理登记、会客手续,门卫人员应认真查验来人的合法身份证件,无身份证件、未经校保卫部门同意不得进入学校。

3.任何人从学校内携带物资出门,应主动出示出门证件,否则门卫人员有权查问、查看。对可疑物资可以暂时扣留,及时报告有关部门处理。

4.自行车进出校门,应主动下车推行,机动车减速慢行,外来车辆进校门,门卫人员应先问明来意再开门,随车人员必须办理来客登记手续。

5.外来人员会见学生必须在课余时间进行,如果正在上课,必须先在传达室等候。

6.严禁小摊小贩进入校园卖东西。

7.门卫人员昼夜做好校内巡逻工作,及时检查办公室、实验室、电教室防盗门的关锁、用电设备是否关闭、火炉是否熄火等。

 

暨阳高级中学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1.建立完善的食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加强本校食品安全管理,责任到人,杜绝校内发生食物中毒或其他食源性疾患。

     2.学校食品生产经营场所要依照《食品安全法》要求到市场管理局申领食品经营许可证,并每年年审一次。要保持内外环境整洁,有相应的防蝇、防鼠、防尘、清毒、更衣、盥洗、污水排放、存放垃圾和废弃物的设施。

     3.食堂从业人员应每年一次到当地疾控中心进行健康体检,领取合格的《健康证》后方可上岗工作,平时应保持个人卫生,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销售直接入口食品时,必须使用售货工具。

     4.所提供食品应无毒、无害,符合应当有的营养要求,具有相应的色、味、美等感官性状。严禁购入腐败生虫、过期变质、假冒伪劣或其他感官性状异常、可能对师生健康有害的食品原料。

     5.用水必须符合国家现定的城乡生活饮用水的卫生标准。

     6.学校食品设备布局和工艺流程应当合理,防止待加工食品与直接入口食品、原料与成品交叉污染,餐具和盛放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使用必须清洗、消毒。

     7.存放食品的仓库应当干燥、通风,采取消除苍蝇、老鼠、蟑螂和其它有害昆虫及其孳生条件的措施,贮存食品的容器必须安全、无害,防止食品污染。

 

暨阳高级中学消防工作责任制

学校是实施教育的重要场所,班里的课桌、登椅、书包、书本等,都是可燃、易燃的物质,一旦发生火灾,书本、书包、桌椅等是火势蔓延的媒介,而且这些物质燃烧速度极快,如果不采取行之有效的预防措施,后果不堪设想。为保障我校师生的安全,结合我校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我校消防工作责任制。

1.成立消防工作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要定期检查学校的所有消防设施,检查学校的安全隐患,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一旦发生火灾,领导小组立即作出正确的指示,指挥现场的救火工作,及时疏散学生到安全的地方。

2.全面落实消防安全责任人职责

实行常规安全责任的方式,加强教师的安全意识。各功能室负责人必须对该室的常规消防安全负全责。各功能场室的负责人必须经常对所负责的场室进行检查并做好检查登记,发现安全隐患要及时上报。经常对学生开展有关场室消防安全操作的教育,提高学生的消防安全意识,确保学校的安全教育彻底落实。

3.加强教师、学生的消防安全意识

学校要定期对教师、学生进行消防安全教育,严禁学生玩火。教师要教会学生认识火的危害和如何正确使用火种。教师要教会学生如何安全用电及常用电器的使用方法,并使学生懂得在发生火灾时如何正确自救逃生。严禁不正确的用电方法。

4.制定火灾事故的应急预案

制定火灾事故的应急措施,并对师生作定期和不定期的演习,学校的示警钟声是防空警报。

5.火灾发生时冷静应对

当火灾发生时,安全领导小组要报“110”,并要及时组织扑救,同时协助上级部门调查火灾原因,并做好一切安全消防档案。

 

暨阳高级中学消防设施器材维护管理制度

一、为保证消防设施设备的正常运行,总务处必须加强日常的消防设施设备维修保养工作。   

二、消防设施必须经具有资质的检测机构检测合格,并经消防验收合格。   

三、配备责任心强、具有较高专业知识人员负责消防设施设备的维修保养工作,其它无关人员不得随意维修保养消防设施设备。  

四、门卫值班人员、总务处应每日对消防控制设备进行检查,发现异常情况立刻通知维护人员处理,并做好记录。   

五、委托具有消防设施维护保养能力的单位,定期对消防设施设备维护保养。   

六、应当对消防设施设备按照规定时间进行维修保养。

 

暨阳高级中学校内公共活动场所安全管理制度

1.学报告厅、餐厅、体育活动场地、大教室、等均为公共活动场所,实行谁组织活动,谁负责安全工作的原则。

2.开展活动时应认真检查电路安全,没有电工在场不要私拉乱接电源。新增大功率电器,应征得总务部门同意。总务处应组织电工定期检查电源开关、插座是否完好,有损坏的应及时修复。

3.开展活动要保持所有通道畅通无阻,开关灵活,便于随时打开。

4.开展活动要适当控制人员,不要过分拥挤,要保证在任何情况下都能出得去。

5.大型活动要指定专人负责安全工作,突发事件有专人负责指挥疏散撤离。

 

暨阳高级中学校园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制度

为了进一步加强校园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维护校园良好的教学、生活秩序,预防交通事故的发生,确保全体师生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现根据有关交通法规,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机动车辆的管理

(一)未经学校许可,任何机动车辆(含外来工作车辆和教职工自有车辆)不得进入校园。经同意驶入校园的机动车辆须服从学校的统一管理,人、车、证照须完全一致,符合相关法律条款。

(二)教职工自有车辆,须持驾驶证和行驶证经安保处审核并登记备案后,可驶入校园。教职工自有车辆进入校内,须与学校签订交通安全责任书,明确车辆校园内行驶和停放的相关规定及安全责任。

(三)严禁无牌无证车辆进入校园。严禁出租车进入校园,特殊情况(接送病人、运送重物等)需主动说明,经学校保安报学校同意后方可进入校园。

(四)在校内举办较大规模的会议、活动等,涉及外来车辆较多的,由主办单位提前与总务处联系,以便共同商讨车辆行驶路线和停车地点,必要时总务处可组织人员协助指挥交通、管理车辆。

(五)执行公务的公安、消防、救护、抢险等特种车辆进出校门时,门卫应主动疏导,确保安全通行。其他外来车辆需与被访人员联系并登记后,可将车辆驶入校园。

(六)机动车在校园内行驶时,须减速慢行,时速不得超过20公里/小时,主动避让行人。

(七)严禁在校园内无证驾车、练习开车和试刹车;严禁酒后驾车;严禁超载或病车上道。

(八)机动车辆出校门,必须配合门卫检查,凡携带物品出校门,必须凭部门或主人出示证明,经门卫查验、登记后放行。

(九)根据维护校园教学秩序和确保交通安全的原则,由总务处负责在校园内适当区域划定停车位并负责检查。

(十)机动车进入校园后须服从学校保安的指挥、检查和管理,按照校内交通标志、标线行驶和停放,严禁乱停乱放,阻碍交通。车辆停放时,须拉紧手刹、关闭电路、锁好门窗,以确保安全。

(十一)确需在校园内过夜的机动车辆,应征得总务处同意,按指定区域停放,车辆安全由车主负责;车内不得放置现金及其它贵重物品,遗失概不负责。

(十二)驾驶人员应严格遵守规定,对不遵守学校规定、无理取闹,学校将根据有关规定严肃处理,情节严重者,移送司法机关。

二、非机动车辆的管理

(一)进入校门的非机动车必须证照齐全。

(二)进出校门时,骑自行车(含电动车)者须主动下车推行;载物出门时,凭物品出门证明放行。

(三)非机动车辆不准骑车带人,不准骑快车,不准双手离把或扶身并行;不准互相追逐和曲折竞驶;不准骑无刹或车刹失灵的车。

(四)所有非机动车应有序停放在自行车棚或划定的停车线区域内。严禁乱停乱放,影响交通、校容。教学楼等建筑物内禁止停放各种车辆,以保持通道畅通。

(五)严禁未满十二周岁学生骑自行车进入校园。

三、凡进入校园的行人、车辆(含机动车、非机动车)都必须严格遵守校园交通标志,自觉维护校园交通安全;机动车及非机动车驾(乘)人员均须自觉服从管理。严禁在校园道路上使用滑板、轮滑,学生穿鞋应具较好的防滑性能。

四、学校提倡低碳出行,教职工尽量上下班不开车。限定机动车进出校园的时段,尽量不与学生上、下学混行,或在学生活动时间内行驶。机动车在校园内须按指定路线行驶至学校划定的泊位停车,并停放整齐。

五、教职工要经常自觉学习相关交通安全知识,进一步增强安全意识,自觉遵守交通规则。机动车驾驶人应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和学校管理的有关规定,安全驾驶、文明驾驶、遵规泊车。机动车校园内行驶发生安全责任事故的,驾驶人应承担全部责任,触犯法律的,交由司法机关追究其法律责任。

本规定由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暨阳高级中学校园临时施工人员安全管理制度

1.在校园内临时施工的单位、人员必须执行学校的有关规章制度,服从学校的安全管理。

2.施工单位使用人员,必须严格审查身份证件,并由施工单位负责逐个造册(附身份证复印件)报学校保卫部门或总务处备案。

3.施工场地要有护栏物隔离,并有明显的非施工人员不得入内的标志,预防发生意外事故。

4.施工单位内部必须建立严格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加强对建设物资的看管,有专门的值班巡逻人员,防止发生失窃事件。

    5.施工单位人员要统一到学校保卫部门及总务处办理《临时出入证》,服从门卫管理,携带物资出门,施工单位应签发出门证,否则,门卫有权暂扣查询。

    6.施工车辆进入校区不准鸣号,应减速慢行,注意行人,沙、石、土不得散落校园,影响校园环境卫生。

 

暨阳高级中学学生宿舍安全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学生公寓的安全管理,保证学生在公寓内的人身和财产安全,维护学生在公寓内的正常学习生活秩序,促进学生身心健康,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  宿舍管理员要坚守岗位,认真履行职责,严格执行各项安全管理制度。

(一)坚守工作岗位,履行职责,按时交接班并做好值班记录。

(二)严禁家长、陌生人等人员进入宿舍区。发现可疑情况及违禁物品,有权扣留,并及时报告学生工作处。特殊情况必须进入时,必须在门卫出示有效证件并登记。

(三)按照规定时间锁、开大门,对晚回宿舍的学生进行询问和登记,并及时向学生工作处通报情况。

(四)每晚做好宿舍检查工作,发现宿舍缺人,或发现使用大功率电器等违章行为,及时处理和汇报。

(五)发生打架、斗殴等突发事件,第一时间制止、取证和汇报,防止事态进一步扩大。

第二条  学生必须自觉遵守下列安全制度:

(一)学生在宿舍内必须遵纪守法,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爱护宿舍公共设施,维护宿舍正常秩序,创造安全文明的学习和生活环境。

(二)自觉遵守作息时间,按时熄灯就寝。

(三)宿舍严禁放置大量现金,贵重物品本人必须妥善保管;

(四)宿舍无人时,应关窗锁门;严禁踢门翻窗;

(五)宿舍内严禁使用电炉、热得快等大功率电器和酒精炉、煤气炉、火柴等明火用具;严禁私自架接电线、改装电路,安装插座、灯头;不得将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品带入楼内。

(六)宿舍内不得传播、复制、观看、贩卖反动、淫秽书刊和声像制品;严禁酗酒、赌博、聚众斗殴;严禁向走廊内或向窗外倒水和乱扔物品。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正式施行。

 

暨阳高级中学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为了学校安全用电管理,规范用电行为,实现开源节流,防止用电事故的发生,保障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确保学校师生的安全,现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实行用电管理责任制

  1.用电管理由校长总负责,总务处具体负责管理。总务处要根据电业主管部门的要求对有危险的重要部位设立危险标志,防触电事故发生。总务处要制定具体要求,要经常组织管理人员进行检查、检修,规范学校的电路,检查用电设施的使用情况,保障学校的正常用电。

  2.电工在维护维修用电设施时必须实行规范操作,不得乱搭乱扯,要符合规范要求。

  3.总务处对学校安全用电负监督管理责任,要定期对用电安全进行综合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向校长汇报后,下达隐患通知书,限期整改,要落实到位。

  4.学校对用电管理承担用电安全教育责任,要经常对学生进行用电安全教育,规范学生的用电行为,确保学生的用电安全。

  5.未经学校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改变线路,不得乱搭乱扯。私自安装,乱搭乱扯的,学校追查当事人的责任,出现安全事故的,责任自负。

  6.未经学校同意,教师不得私自安装更换电表。

  二、用电设施的维护维修

  1.总务处要组织有关人员对用电线路、灯具、插座、插头、开关等每月进行一次检查,每学期进行一次整修,老化电线及时更换,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用电安全。

  2.电管员在维修过程中,严禁酒后操作,严禁带电操作,严格规范操作,严禁乱搭乱扯。

  3.各办公室、各班级、各宿舍每周要对室内外用电设施进行自查一次,发现问题及时汇报总务处,总务处要及时组织人员维修。

  4.各班级、各处室一律按规定使用照明灯具。设计部门设计的灯具已配齐全,不得随意增加。教师办公室、实验室等因工作需要安装照明灯具以外的电器,必须经校长批准后,由电工安装,严禁私拉乱扯线路。

  5.除学校规定允许的地方,未经批准,任何人不能使用电炉、电加热器等大功率电器。

  6.靠近电源的地方,任何班级和个人都不准堆放易燃易爆物品,违者由当事人负责。

  三、要注意节约用电

  1.室内白天只要光线充足,请勿开灯。需要开灯时,要做到人走灯熄,杜绝长明灯现象。对班级、宿舍实行量化管理,发现一次长明灯现象,扣班级量化分。

2.当夏季室内温度超过30℃时可以使用空调,且制冷温度不能低于25℃。冬季室外温度低于0℃时可以使用空调,且制热温度不能高于18℃。

 

关于教室空调管理与使用的规定

为切实加强学校空调的使用管理,保障学生身心健康,增强空调使用的规范意识,强化节能意识,创建节约型校园,特对教室空调管理与使用制定如下规定。

一、使用条件

按照国家有关办公及公共场所空调使用的有关规定,防止学生进出教室时温差过大,影响身体健康,当夏季室内温度超过30℃时可以使用空调且制冷温度不能低于25℃,冬季室外温度低于0℃时可以使用空调且制热温度不能高于18℃。

二、使用要求

1.空调使用实行“专人负责制”。各班电教员为具体负责人,主要负责空调的使用和管理,根据实际情况实施空调开关机时间。空调开机运行后不得频繁开关机,防止损坏压缩机。

2.空调使用过程中,为节约用电,各班应关闭门窗,但要注意利用大课间、体育课等时间关闭空调开窗通风,让室内空气流通。

3.早读课前、大课间、用餐时间、体育课等学生不在教室期间,各班必须将空调关闭。晚自习结束后,各班应确保将空调关闭。

4.总务处负责空调的定期检查和维护供电线路,保证用电的安全可靠及空调维修工作。任何人不得随意拆卸、移动空调,要保证空调使用的安全,发现问题及时向总务处报告。

三、违规情况处理

请各班加强对学生进行安全、节约、健康、环保的教育,切实管理好教室空调的使用。学校将对各班使用空调情况不定时进行检查,对违反空调温度控制规定的、无人情况下空调未关等不合理使用空调情况,将及时通报批评,并纳入班集体考核评比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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