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1-31 暨阳高级中学教职工评先评优量化考核方案
(2019年1月25日暨阳高级中学五届五次教代会通过)
为加强精神文明建设,鼓励教职工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学校依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特制定《暨阳高级中学教职工评优评先量化考核方案》,本方案主要适用于年度考核和评先。
一、评比基本条件
1. 在本校从事工作满一年以上的在编在岗教职员工;
2. 遵守法律法规,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无任何师德师风问题;
3. 服从学校办公会讨论确定的、各部门、年级部布置的工作;
4. 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没有无故缺席教职工例会、升旗仪式、备课组活动、听课等现象;
5. 没有发生被通报批评、投诉查实、安全事故、教育教学事故等现象;
6. 一年内事假累计不超过10天,病假不超过30天。
符合上述六条基本条件者有资格参加评比。
二、评比程序
1.个人申报或组织推荐;2.个人总结;3.分组交流(分教研组、行政组、后勤教辅组);4.小组推荐;5.组织考核;6.全校公示。
三、考核细则(个人考核得分)
1.师德师风考核:经师德师风考核合格得15分,考核优秀得20分。
2.出勤考核:基本考核分10分。因私请事假一天扣1分,病假一天扣0.5分,扣完为止;
3.教育教学工作考核
①工作量考核:参照绩效考核相关文件,以满工作量得30分为标准,按实际课时计算得分;备课组长加5分。
②教学工作质量考核
对一线教师的最近两个完整学期的成绩参照《暨阳高级中学教师工作质量考核细则》进行测评。考核获一等奖得30分,二等奖得20分,三等奖得10分,(其他人员参照绩效考核方案相关考核方案进行考核。)
③教育管理工作质量考核
学年度担任中层及以上职务的经考核称职得5分,考核良好得10分,考核优秀得15分。
学年度担任班主任工作的经考核合格得5分,获一星级得7分,二星级得9分、三星级得11分,四星级得13分,五星级得15分。
担任两种以上职务的以中层分值计入。
4.其他成果考核
本年度有关工作出色,由考核领导小组认定,按每条款嘉奖3分计入总分:
① 申报并参加学校24小时值班工作的非行政人员,完成一学年值班工作。
② 服从学校安排,参加学测和高考考务工作的教职工。
③ 个人发展好,参加大市级及以上业务比赛获奖的或上大市级及以上公开课、展示课的。
④市级及以上课题结题的课题负责人或省级以上正规报刊杂志发表文章2篇及以上的。
⑤ 指导学生团体活动获得张家港市一等奖及以上奖励的。
其它有突出贡献,产生较大影响力的,由考核领导小组认定后也给予嘉奖分3分。
四、考核结果
考核领导小组审核各项考核分,【①个人考核得分(70%);②学生测评分(15%);③教代会代表民意测评分(15%)。】得出总分,结合上级文件精神,择优推荐各级各类先进。
暨阳高级中学
二〇一九年一月二十二日
附:
暨阳高级中学 年度评优评先个人申报表
姓名 |
| 性别 |
| 年龄 |
| 职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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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教班级、学科 |
| 班主任工作 |
| 申报类别(优秀或先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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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 目 | 申报内容 | 达成情况 | 考核分 | 考核部门 | |||||||||
师 德 师 风 | 参照张教(2013)171号文件精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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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校长室 | |||||||||
出 勤 情 况 | 参照《暨阳高级中学出勤考核办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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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校 办 | |||||||||
教育 教学 工作 | 工作量 | 参照绩效岗位周工作量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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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教务处 | ||||||||
工作 质量 | 教学工作质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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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教务处 | |||||||||
班主任工作质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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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德育处 | ||||||||||
中层及以上干部 工作质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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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校长室 | ||||||||||
其他 | 业务 获奖 | 各类解题能力竞赛、基本功竞赛等业务竞赛获奖情况。各类评优课、公开课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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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教务处 德育处 | ||||||||
教科研 | 课题研究、论文发表或获奖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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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导 学生 | 指导学生团体市级以上获奖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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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考核总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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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测评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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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级部考核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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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代会测评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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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考评结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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