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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5 暨阳高级中学综合素质评价方案

来源: 发布时间:2021-12-06 21:26:05 浏览次数: 【字体:

暨阳高级中学综合素质评价实施方案(试行)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有关文件要求,适应我校高中教育发展和高考综合改革的需要,依据《江苏省深化普通高校考试招生制度综合改革实施方案》,在《江苏省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方案》(苏招委〔2019〕2号)的基础上,制定本方案。

 

一、领导小组

组长:刘向东

副组长:陈利清、秦东、蒋沈宁、赵春宇

组员:丁华、季筱燕、陈庆、付琼、冯聚、纪礼

 

二、工作小组

1. 教务处:组长:丁华 组员:朱晓敏、王晓英、孙瑜、潘玲艳、各班主任

  主要负责:学业水平、身心健康(体育)、艺术素养、社会实践(研究性学习、通用技术)、校本课程

2. 德育处:组长:季筱燕 组员:徐静、何科诚、周莹

  主要负责:思想品德、身心健康(心理)、社会实践(军训、基地实践)

3. 团委:冯聚

  主要负责:社会实践与志愿服务(社团、志愿服务)

4. 技术组:组长:纪礼 组员:各信息技术老师

  主要负责:上网设备及学生填写的技术支持

 

三、工作流程

1. 真实记录

学校相关部门和人员,真实准确地记录学生的发展情况,根据评价内容的性质,客观记载学生在综合素质发展方面每学期、每学年及高三毕业前的表现。

2. 整理遴选

每学期结束前(上学期为12月下旬,下学期为6月中旬),各分管年级领导及班主任指导学生整理、遴选具有代表性的重要活动记录和典型事实材料以及其他有关材料。遴选时注意表现要典型,理由要充分,材料要全面,形式要多样。遴选出来的材料,由学生本人确认,经学校审核后到学校机房录入省级综合素质评价电子平台,平台网址:http://zhsz.jse.edu.cn/。

3. 公示审核

除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结果等个人隐私信息由系统自动导入外,其他进入学生综合素质档案的主要信息必须公示。公示一般在班级范围内进行,校级以上的奖励可以在学校范围内公示。公示时间 5 个工作日以上,最终结果须经学生确认。

4. 形成档案

学校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信息的核实、录入与报送工作。报送后原则上不得更改,如确需更改,学校必须提出申请,逐级报批。

 

注意事项:建立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档案时,要突出重点,避免面面俱到、千人一面。有些活动项目学生没有参加或表现不突出,可以空缺。形成的电子档案,学生、教师、学校、教育行政部门根据各自权限可以实时查看有关内容。

 

暨阳高级中学

2021.1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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