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春风吹校园 护航青春共成长——暨阳高级中学开展“一校一法官”进校园活动
为深入贯彻落实法治教育,提升学生法律素养,4月19日下午,我校开展“一校一法官”进校园活动,邀请张家港市人民法院洪春副院长来我校进行法制宣传讲座。洪院长以“法律素养提升及法律职业选择”为主题,为高一学生带来了一场既务实又生动、富有深刻教育意义的法律知识讲座,内容涵盖了从校园到社会、从虚拟网络到现实生活的各个方面。讲座由暨阳高级中学陆梁豪副校长主持。
王忠明书记为洪春副院长颁发校园法官聘书
“法令行则国治,法令驰则国乱”,洪院长紧紧围绕《未成年人保护法》和《刑法》的相关法律规定,结合司法实践中遇到的具体典型案例,从校园欺凌、民事纠纷、校园伤害判责到网络打赏等方面,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向同学们详细阐述了法律在保护未成年人权益方面的重要作用。他绘声绘色地宣讲法治知识,并在课程中穿插了互动环节,同学们积极提问、踊跃发言,在轻松愉快的氛围中增强了法治意识。洪院长还分享了自己在初中的学习经历和在高中的成长过程,鼓励同学们刻苦学习,期待将来有同学能够成为优秀的律师、法官、检察官、公安民警等法律人才。
此次宣传教育活动加强了法院与学校之间的协调联动,为学生提供了更加及时、有效的法律帮助。这不仅有效增强了学生的法律意识,引导他们学法、知法、懂法、守法,学会自我保护,提升法治观念和法律素养,更为构建和谐校园、培养遵纪守法的新时代好少年打下了坚实的基础。相信在今后的学习与生活中,学生们能够心怀敬畏、恪守底线,自觉遵守校规校纪和法律法规,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成为一名严于律己的守法少年。
古人云:“无规矩,不成方圆。”今者言:“法治是实现国家长治久安和繁荣发展的重要保障。”开展法制宣传讲座,有利于增强中学生法制观念,树立良好的法治意识。当今社会,法律在国家治理中的地位日益重要,它作为文明的印章,在每个人心中刻下深深的烙印。吾辈青年更应在心中种下一颗法律的种子,将尊法、守法、学法、用法作为内化于心,外化于行的准则。知此并行之,方有利于促进社会和谐,天下大同。我将以法律之尺标,衡量自由之界限,用实际行动践行法治理念。
——高一12班 魏可馨
法律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的社会规范,国无法而不立,人的自由需受法律约束。法律工作对我而言是神圣的,法官的一把法锤可以敲碎犯罪,捍卫人民的利益。今天,洪法官介绍了法官的工作内容,可见从事法律工作之辛苦。一年几百件案子,又再次让我对其肃然起敬。我希望有朝一日,我也能拿得起那柄法锤,为正义的事业,为人民的利益而战。
——高一12班 韩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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