暨阳高中学生个人、集体荣誉申报达标考核办法
为进一步激发学生的争先意识和集体荣誉感,特制定《暨阳高级中学学生个人、集体荣誉申报达标细则》,以对德智体全面发展或某一方面有突出表现的学生和班集体实行表彰奖励。
一、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积极分子、校园之星申报达标
1、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积极分子、校园之星评选条件:
三好学生的评选条件
(1)模范遵守《中小学生守则》、《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品德等第优秀。
(2)学习目的明确,学习态度端正,考试成绩优良。
(3)坚持体育锻炼,认真上好两课两操,身体健康,体育成绩优良(75分以上)。
优秀学生干部的评选条件
(1)符合三好学生条件。
(2)热心为同学服务,能协助班主任和任课老师做好班级工作,在班级、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中表现突出,有较强组织能力、工作能力的班级学生干部。
积极分子的评选条件
(1)遵守《中小学生守则》、《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
(2)在德、智、体、美、劳某一方面表现突出或进步巨大。
校园之星的评选条件
(1)遵守《中小学生守则》、《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
(2)在德智体全面发展或某一方面有突出表现,在同学中具有示范作用和典型意义。
2、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积极分子、校园之星申报达标的操作办法:
(1)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积极分子、校园之星每学期评选一次。
(2)在学期初,申请人认真对照评选条件,填写好申报的具体类别;学期中由班主任具体考核;一学期综合评定,达到评选条件的,学期末由学校批准并给予表彰奖励。
(3)一学期中,每班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的总数占全班学生数的10—15%;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积极分子的总数占全班学生数的25—30%。校园之星不占比例。
(4)评为校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积极分子、校园之星的同学,学校择优推荐参加江苏省、苏州市、张家港市级优秀学生的评比。
二、“星级班级”申报达标
1、“星级班级”条件:
(1)模范执行校园一日常规,班级管理井然有序。(详见《班级常规检查评分细则》)
(2)学生精神振奋,文明有礼,遵章守纪,无违纪事件。
2、申报创建“星级班级”的操作办法:
(1)在每月底,欲创建下月“星级班级”的班长到年级管理部主任处领取申报表,填好后于每月5日前上交学生工作处。逾期不交作不申报处理。
(2)班长在班内作动员,并组织全班同学在申报表上签名,不得顶替别人签名,一经发现则该申报表作废,以作不申报处理。
(3)当月不申报“星级班级”的班级则没有参加“星级班级”评比的资格;一学期中有2次(含)以上不申报的班级则没有各类先进集体评比的资格;申报“星级班级”评比的,但当月没有达到“星级班级”,则在当月常规管理中扣10分;评上“星级班级”的则根据级别相应加分。(即:一星:加10分,二星:加15分,三星:加20分,四星:加25分)。
(4)在评比过程中,“星级班级”考核分为“一星”、“二星”、“三星”、“四星”四个级别。但在申报时,只需申报“星级班级”即可。
(5)根据学校常规管理质量的提高情况,学生工作处将适时增加“星级班级”的数量。
三、“星级寝室”申报达标:
1、“星级寝室”条件:
(1)寝室成员团结友爱,互相帮助,齐心协力;
(2)寝室内务达到《暨阳高级中学寝室内务卫生标准》;
(3)遵守就寝纪律,按时进入宿舍,按时熄灯就寝,不窜其他寝室,不讲话聊天,不点蜡烛,不打手电,不留宿他人或睡到其他寝室;
(4)无使用拖线板、热得快、充电器等违规电器现象;
(5)服从行政值班老师和宿舍管理人员的管理,无违纪事件。
2、“星级寝室”申报达标的操作办法:
(1)全体寝室成员在室长的召集下,对照《达标标准》协商一致,在月初向舍务处申报星级寝室(分为一、二、三、四4个级别),并在寝室门口悬挂“申报创建——星级寝室”牌子;
(2)寝室全体成员自觉遵守宿舍纪律,开展达标活动;行政值班老师和宿舍管理人员检查督促;
(3)月底,学生工作处汇总一个月检查结果,进行达标考评。达标寝室颁发星级寝室流动红旗,并在班级常规考核中进行加分。不达标的寝室继续整改;
(4)次月初,寝室继续申报保持原来级别或申报更高层次星级寝室,开展创建。在下月底考评中,达标寝室保持或颁发更高层次星级寝室流动红旗;不达标的,收回星级寝室流动红旗或降低级别。依次类推。
(5)每月寝室内务卫生、就寝纪律两项扣分为0,可评为“四星级寝室”;扣分为1分(含)以内,可评为“三星级寝室”:扣分为2分(含)以内,可评为“二星级寝室”;扣分为3分(含)以内,可评为“一星级寝室”。
(6)对一学期每月皆为“三星级寝室”(含)以上,可评为“文明寝室”,颁发奖状和奖品。
(7)星级寝室达标考评无数量限制。星级寝室达标,在该班常规管理中加分,有几个加几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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