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暨阳高级中学三级家长委员会工作方案

来源: 发布时间:2016-05-20 18:14:00 浏览次数: 【字体:

为了规范、协调家长参与学校管理和监督工作,促进家校沟通、联动,我校建立学校家长委员会。

 一、家长委员会性质

 在市教育局和学校的指导下,学生家长主动参与学校管理和监督工作的民间群众性组织。家长委员会是建设现代学校制度的重要体现,是维护学生和家长合法权益的重要载体和重要民间力量,是社会评价学校教育教学质量和师德师能师风状况的重要组成部分。

二、三级家长委员会委员的产生

1、班级家长委员会委员在自荐和推荐的基础上,由全班家长投票选举产生。

2、年级家长委员会委员分别由各班级家长委员会民主推荐产生。原则上,每班至少有1名班级家长委员作为年级家长委员会的委员。

3、学校家长委员会委员分别由各年级家长委员会民主推荐产生。年级家长委员会主任委员应为学校家长委员会成员。

4、班级、年级家长委员会委员分别由班主任、年级主任负责,产生的名单报德育处备案。学校家长委员会委员分别由各年级家长委员会民主推荐产生。年级家长委员会主任委员应为学校家长委员会成员。

    三、家长委员会的工作职能

    家长委员会的工作职能:通过积极有序地参与学校管理和监督工作,实现学生、家长与学校的有效沟通,促进学校规范管理、提升教育教学质量和加强师德师风建设。

    1、配合教育职能:配合学校的教育教学管理,积极开展助教助学活动。

    2、参与管理职能:广泛参与学校校务公开工作,包括学校各项活动、校园安全等与学生利益相关的学校管理和监督活动。

    3、评议创建职能:对规范收费情况、教学质量、教学管理、师德师能师风建设等情况进行民主评议,客观评价。

    4、沟通协调职能:协调学校与家庭、社会的关系,使家庭教育、社会教育与学校教育形成合力。力所能及地争取社会各界的支持,协助学校解决办学中的问题。

    5、组织交流职能:广泛收集家长对学校的意见和要求,并及时反馈。定期召开家长会议,组织家长交流教育经验,共同探讨解决当前学校教育和家庭教育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的有效途径和方法。

    四、家长委员会的工作方式

    1、列席参加学校有关学生素质教育、教育教学活动、师德师风建设等重大会议和活动,及时将这些会议和活动的情况,通过适当方式传达给家长,并将收集的家长意见和建议以及开展配合性的活动及时通报给学校。

    2、积极参与学校教育教学、校园安全等与学生利益相关的学校管理和监督的各种活动,对发现存在不规范,甚至违规侵害学生利益的行为,应立即通报给学校,学校应及时纠正。

    3、在学校的指导下,组织家长开展评议“美丽教师”工作和师德师能师风建设等活动。

   五、家长委员会的工作制度

    1、家长委员会对口联系制度:学校家长委员会根据家长特长和意愿,可组成德育、教育、后勤、安全等工作小组,对口联系学校相关部门进行经常性的工作沟通,并提出建设性的意见。本着家长自愿与量力而行的原则,发动和组织广大家长发挥自身特长优势,担任义工参与学校教育、教学活动。

    2、家长委员会评议制度:学校家长委员会通过问卷调查、家长评议会等形式参与学校督导评估,客观评价规范收费情况、教学管理水平、师德师能师风建设落实等方面情况。

    3、家长委员会参与学校管理制度:学校家长委员会要主动解决家长、学生与学校间的纠纷和问题;主动解决办学中的具体困难;按时审核学校校务公开内容,定期检查校园安全,及时向学校反映家长的意见和建议。

    4、家长委员会参与议事和决议制度:家长委员会要了解学校的办学目标、工作计划和办学情况,参与学校重大教育教学改革方案的制定,参与学校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总结的审议。凡涉及学生和家长切身利益的问题,学校在作出决策之前,必须充分听取家长委员会的意见。

5、家长委员会工作保障制度:学校领导应出席家长委员会会议,听取家长对学校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并在合理期限内答复。学校开展督导自评、年度考核、学年度考核、教学开放周活动、校长述职评议等评估活动时,应请学校家长委员会委员参加。学校要将家长委员会对教师师德、师风、素养的评价结果列入对教师的考核结果。

六、组织领导 

 长:谈雅琴

副组长:孙海前、张彩琴、褚建新、邵 

  员:陈利清、秦  东、沈  吴、管卫东、王德忠、陆梁豪、各班主任及学校家长委员会委员

                                      

张家港市暨阳高级中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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