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暨阳高级中学物理爱好者协会章程

来源: 发布时间:2006-10-21 00:00:00 浏览次数: 【字体:

暨阳高级中学物理爱好者协会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暨阳高级中学物理爱好者协会是校党总支、团委和物理组领导下的学生群众团体。
第二条:暨阳高级中学物理爱好者协会的宗旨是:丰富中学生科技文化生活,提高中学生科技创造能力与综合素质,不断增加学校科学技术氛围。
第三条:暨阳高级中学物理爱好者协会的基本任务是积极协助物理组办好科技兴趣(课外活动)小组,达到增强会员的动手能力。
 
第二章  会员
第四条:凡是承认本协会的章程,遵守会员纪律,积极参加本科协的活动,具有一定的动手能力和专业知识的学生,由本人出面申请,经理事会批准,即为本协会会员。
第五条:会员必须符合当代中学生素质要求。身体健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品德,同时必须具备扎实的专业知识基础和动手能力。
第六条:会员必须有热爱协会的工作,做到有始有终,工作上必须保持热情。
第七条:会员必须具有集体主义精神,能够正确对待并处理好个人与集体的关系。
第八条:会员的权利:
1. 会员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2. 有参加本协会活动的权利;
3. 有对本协会工作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
4. 有对经费使用的监督权。
第九条:会员的义务:
1. 会员必须遵守党和国家 各项政策,法律和法规;
2. 会员必须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和管理条理;
3. 会员必须服从和执行社团的决议和规章制度;
4. 会员之间必须有合作精神,能互相配合,互相尊重;
5. 主动按时交纳入会费。
第十条:本协会会员如有一学期不参加活动或三次无故不参加指定活动者或违反本协会决议和规章制度者,经理事会决议,取消其会籍,并在一年内不得再次申请加入本科协,情节严重者不得再次入会。
第十一条:本协会会员不得随意退出本协会,欲退职出者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经理事会审核方可退出。一年内不得再次申请加入本科协。
第十二条:会员毕业离校时均为自动离会.
 
第三章  组织
第十三条:本协会设主席一名,主要负责本协会每学期的工作方向和工作计划;设理事长一名,主要负责本科协日常的事务;理事三名,分别负责组织、宣传和财务等工作。

 
 
第十四条:本科协暂设活动兴趣小组四个:家电维修小组、摄影小组、电子无线电小组、教具制作小组、航模制作小组、会刊小组、网络小组,各组由组长负责。
第十五条:本协会属校级社团聘物理组专业教师为指导老师。
第十六条:
1. 每学期举行一次全体会员大会,总结上学期工作,宣 布本学期 计划,以及其他事项(包括人事变动,经费预算等),大会由理事会成员主持;
2. 每两周组织一次活动;
3. 每月举行一次经验交流座谈会;
4. 组织优秀会员参加社会活动。
5. 每学期出会刊一份。
 
第四章  经费
第十七条:
1. 会员入会时交纳入会费五元。
2. 争取院、系和社会的帮助。
3. 会员开展有偿服务的收入;
第十八条:经费使用遵循节约原则,量入为出,合理使用,使用情况在会员大会上公布。
第十九条:经费管理由三个理事兼任保管,审核和会计
 
第五章  附则
第二十条:本章程解释权属理事会。
第二十一条:本章程修改权属理事会。
第二十二条:本章程从二零零六年九月生效。
 
                                                                      2006-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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