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暨阳高级中学秋水文学社章程

来源: 发布时间:2006-10-20 00:00:00 浏览次数: 【字体:

暨阳高级中学秋水文学社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本社团全称“暨阳高级中学秋水文学社”。以下简称“文学社”。
第二条:本社团宗旨:丰富校园生活,提高写作能力,发展文学方面的兴趣和特长,参与校园文化的建设。通过采风、写作、竞赛、评比等各种活动,培养学生勤于思考、勤于笔耕的良好习惯,使文学社成为广大学生爱好文学,写作练笔的实验园地,也成为我校德育教育、素质教育、自主教育的重要阵地。
第三条:本社性质:文学社是由对文学有兴趣的在校学生组成的全校性学生群众组织,由学校团委直接领导,语文老师协助完成工作,受学校各部门及全体师生员工的监督。
第四条:原则: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提高。
 
第二章  社团成员
 
第五条:入社条件:
1、凡对文学有兴趣的学生,能接受本社章程者,经申请获得批准即可成为本社团成员;
2、加入本社坚持自愿原则;
3、思想端正,乐于助人;
4、对本社团开展的活动感兴趣,有责任心。
第六条:成员权利:
1、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2、对本社团工作进行监督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
3、优先参加本社团开展的各项活动;
4、接受文学知识培训、学习的权利;
5、有退出社团的自由,但必须先提出申请。
第七条:成员义务:
1、执行本社团决议决定;
2、积极参加本社团的活动;
3、认真学习文学知识,并且服务于同学和社会;
4、认真完成本社团委派的各项工作;
5、社团成员之间互相帮助。
 
 
第三章  社团活动
 
第八条:举办各种文学讲坐;
第九条:组织文学社成员外出采风,开阔视野,收集素材;
第十条:举办校作文比赛、手抄报比赛及组织文学爱好者参加校内外作文比赛活动;
第十一条:在指导老师指导下出版小报或会刊。
 
 
      第四章  社团组织机构
 
第十二条:本社团的组织原则是民主集中制;
第十三条:文学社设社长一名,组织部长一名。下设理事长、副理事长一名和宣传组、编辑组。
第十四条:社长职责:负责文学社的主要管理工作及各项活动的开展,处理本文学社主要内部事务,为文学社与其它组织联系时的全权代表。
第十五条:组织部长职责:协助会长处理日常工作,负责组织文学社手抄报比赛及编辑简报等活动。
第十六条:理事长职责:组织和主持社团的日常事物,督促工作、活动方案的实施,指导各成员的工作,任期一年。
副理事长职责:协助理事长作好社团工作。
各组职责安排:
1、宣传组:负责社团各项活动的策划、宣传与组织。收集、整理文学资料。
2、编辑组:负责编辑学校文学阅读材料。
 
第五章  附则
 
第十七条:本章程最终解释权归暨阳高级中学秋水文学社。
第十八条:本章程即日起有效。
                                  
 
2006年9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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